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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須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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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房作業須知

1.本山莊訂房後,沒有延期入住的服務,若要更改入住期須取消訂房後再重新訂房。

2.如遇颱風、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因素(依氣象局發布之"台灣本島陸上颱風警報"或是"台灣本島地震警報"為依據),導致無法於訂房日入住時,可全數退還訂金全額,或是保留訂金更改入住期;

因「台灣本島陸上颱風警報發佈」的訂房可接受延期、取消(訂金全額退款),但必須事先來電通知,最遲須於入住當天中午12:00前告知。恕不接受事後要求保留訂金或取消退款。在未事先告知不能前來住宿的情況下,訂金全額沒收。

3.我們山莊 颱風取消方式,只要是「陸上颱風警報發佈」即可取消訂房或是改期,同樣的若有其它天災不可抗力之因素,我們也會作最寬鬆的處理。但,如非上述情況,切勿以下雨、不喜歡出遊遇到氣候不佳、個人因素作退訂爭議!

4.因颱風、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因素欲延期得更改入住日期一次(期限以3個月內為限),房價如有價差需補足差額;最晚須於入住當天中午12:00前,來電辦理延期作業,確定更改日期後若非颱風因素未能如期前來,或是因個人因素欲取消或是再延期,恕不得退還訂金或再改期;未於時限內延期將視同放棄訂金保留資格,且訂金無法退還,恕不另行通知。

5.凡因個人因素取消訂房
(例如:天氣不好、下雨、不想出遊、臨時有事、家人有事、車子拋錨、交通事故、身體不適等),均依消保會公布<觀光旅館業、旅館業、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>條例辦理退費。本山莊沒有延期服務,若要改期須重新訂房。


預定住房日當天取消訂房.不退還訂金。
預定住房日前1天取消訂房.退還訂金20%。
預定住房日前2-3天取消訂房.退還訂金30%。
預定住房日前4-6天取消訂房.退還訂金40%。
預定住房日前7-9天取消訂房.退還訂金50%。
預定住房日前10-13天取消訂房.退還訂金70%。
預定住房日前14天以上取消訂房全額退費。


6.我們尊重各位旅客應該有一個安全無虞的渡假行程,以及得到應有的權益,所以,怕下雨者及不喜歡出遊遇到氣候不佳者請勿訂房,請相 對 體 諒 我們合理的訂房取消作業!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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